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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97钢研纳克(300797)2024-12-16 18:1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编: 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邹盛武律师、 王士龙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 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