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54,773,869股A股,每股发行价5.97元,募集资金923,999,997.93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914,167,797.56元[1]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768,934,330.04元[2] - 2024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86,739.62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益21,255,862.02元[4] - 2024年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82,995,914.97元,其中本年度使用88,549,137.11元[4] - 手续费支出2,217.34元,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3,622,063.15元[4] 资金存放账户 - 公司在工行宿豫支行、中国银行宿豫支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 - 工行宿豫支行初始存放496,000,000.00元,截止日余额516,389,235.37元[13] - 中国银行宿豫支行初始存放248,000,000.00元,截止日余额246,134,989.33元[13] - 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初始存放173,789,860.71元,截止日余额6,410,105.34元[13] 项目投资进度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96,000,000.00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0.35%[17]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承诺投资248,000,000.00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4.59%[1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80,000,000.00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99.85%[17] - 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20.87%[17] 资金使用决策 - 2023年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9] - 2024年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9] BIPV项目变更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8亿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1137.276639万元,投资进度4.59%[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月1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1][25] - 项目总投资由24817.32万元变更为24850.0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4800万元不变[1] - 原项目备案名称“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变更为“BIPV玻璃及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增加玻璃生产线建设[1] - 原产能“年产500MW BIPV组件”调整为“年产200万平方米BIPV玻璃及年产100万平方米BIPV组件”,销售产品相应调整[1] - 增加实施地点“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山路南侧、江山大道西侧”[1] 项目决策流程 -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项目调整原因 - BIPV市场增量未达预期,公司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分期建设、逐步投放产能[1] 项目调整影响 - 项目变更后符合公司BIPV业务发展规划[1]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1]
秀强股份(30016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