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002226) -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会秘书负责舆情工作组的日 常工作。舆情工作组下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