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601156) - 东航物流独立董事季卫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1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季卫东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起担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季卫东,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上海交通大 学凯原法学院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曾任日本神 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现兼任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