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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300337) - 银邦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300337银邦股份(300337)2025-04-17 16: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达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9]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0]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0]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与董事会秘书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22]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2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备案[2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4]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4]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承担责任及处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