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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213镇洋发展(603213)2024-12-30 16:17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战 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全体委员 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