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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05136丽人丽妆(605136)2025-04-17 18:1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 司"或"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股东和股东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上海丽人丽 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