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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30117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171易点天下(301171)2025-04-17 19:0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廉洁从业建设, 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