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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688290景业智能(688290)2025-04-17 19: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首次发行20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18.9714万元,股份总数为10218.9714万股,均为普通股[2][11] 股东信息 - 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认缴2332.1760万股,占注册资本44.170% [9] - 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认缴722.3040万股,占注册资本13.680% [9] - 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缴577.8432万股,占注册资本10.944% [9] -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认缴528万股,占注册资本10% [10] - 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认缴498.1152万股,占注册资本9.434% [10] - 来建良认缴455.6640万股,占注册资本8.630% [11] - 嘉兴秘银晓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缴165.8976万股,占注册资本3.142% [11]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失效[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4]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按规定通过[5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4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2] - 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为1名[6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72]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不受此限[7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4]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9]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3][84]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84]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8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85]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9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3]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96]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95][96][97]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