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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6031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603115海星股份(603115)2025-04-17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7][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工作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9] 决议通过条件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并分类表决,相关决议须经特定比例通过[23]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等[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公告决议[42] - 发行优先股等的公司需分别统计并公告不同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42]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相关信息,对股东提案决议需列明提案股东信息[46]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监事会相关事项由监事会组织实施[43] - 利润分配等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等事项[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4] - 董事长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有关上市公司要求待上市后施行[46] - 本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