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2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2] 投资安排 - 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3] - 选择信誉良好金融机构为受托方[3] 决策审批 - 董事会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决策并签合同[3] - 开展业务前需上海莱士财务负责人审批[3] - 董事会提请授权上海莱士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权[4] 风险与管理 - 投资产品属低风险,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4] - 财务部门建台账管理产品并核算[4]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