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30158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自律性监管文件的要求,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毛志宏、张建奇、闫玉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志宏、张建奇、闫玉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上述人员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