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30043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鲁凤民先生及吴飞美女士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鲁凤民先生及吴飞美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 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