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负责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商证券对五芳斋的持续督导时间为该上市公 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 已届满,浙商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 查。 3、保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