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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688109)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88109品茗科技(688109)2025-04-18 17:46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核查, 确认独立董事陈龙春、沈琴华、吴爱华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 来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3 名,报告 期内在任独立董事为陈龙春、沈琴华、吴爱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