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600230)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沧州大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负责。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证券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露及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其所在部门产生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传递 等相关工作;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所在单位产生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报告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