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通过购买、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12个月,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