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及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等[9]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等[9]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15]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实施审计应在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在审计委员会督导下至少每半年对相关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22]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15] - 内部审计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重点检查[15]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多项内容[17]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7]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8]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25] 舞弊行为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公司内部舞弊行为,发现迹象及时上报[28] - 舞弊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转移交易、贪污资财等[31] - 舞弊行为预防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关注公司目标等内容[33] - 舞弊行为检查要评估范围和复杂程度,设计检查程序[33] - 舞弊行为检查中出现可确信舞弊发生等情况应及时汇报[34] - 舞弊行为检查结束后应从性质和金额确定严重程度并出具审计报告[35] - 若舞弊行为性质轻、金额小可纳入常规审计报告,严重或金额大可出具专项审计报告[35] 其他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7]
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