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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688371菲沃泰(688371)2025-04-18 19:48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