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本办 法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责 任部门,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予以配合。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 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