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滨海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 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志先生、陆继刚先生、张亚男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