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亚男)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亚男) 本人张亚男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亚男,女,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信息化 系副主任、博士生副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 相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 独立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