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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00241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002415海康威视(002415)2025-04-18 20:35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威视"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 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晓波、 胡瑞敏、吕长江、谭小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晓波、胡瑞敏、吕长江、谭小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