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高刚、张荣芳、田志伟、詹伟哉在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 高刚、张荣芳、田志伟 及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 詹伟哉 出具 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任职经历、 履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认真核查,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