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五日内发出召开通知[14][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书面通知股东[2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委托人信息、表决指示等内容[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所涉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5]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6] 董事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7] - 除累积投票制等特殊情形外,董事选举采取直接投票制[38] - 股东会应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38]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由发起人提名[3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9]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其他事项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会议相关文字资料[4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1]
我乐家居(60332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