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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688266泽璟制药(688266)2025-04-18 22:21

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22][23][2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5][2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2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5]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1] 会议主持与资格验证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36][37]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授权签署需公证[35]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3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1] 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2][6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6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69] 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62]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78]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9] 其他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决议作出之日立即就任[70]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62] - 议事规则所使用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