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股份(00269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冯乃秋女士、杨军先生和徐超智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乃秋女士、杨军先生和徐超智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冯乃秋女士、杨军先生和徐超智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