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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1176逸豪新材(301176)2025-04-18 22:32

财务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设多个委员会[2]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4][5] - 公司制定《人事管理制度》等规范人力资源管理[6] -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规章制度[8] 风险评估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需加强风险识别等建设[7]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重大投资等[33] 缺陷判定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判定标准为单项或多项内控缺陷组合可能导致错报超净资产或营收总额1%[37]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判定标准为单项或多项内控缺陷组合可能导致错报≤净资产或营收总额1%,但超0.5%[37]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判定标准为单项或多项内控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超净资产或营收总额1%[4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判定标准为单项或多项内控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或营收总额1%,但超0.5%[43]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5] - 报告期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46] - 内控自我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8] 机构评价 - 天职国际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49] -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内控有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