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600654)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余玉苗先生、项焱女士、陆泉先生及原独立董事陆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项焱女士、陆泉先生及原独立董事陆 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