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300383) -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3] - 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适用本细则[3]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均按累积投票制选举[4] 投票有效性及当选条件 - 出席股东投出投票权数大于实际拥有数或投向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选票作废[9] - 每位当选董事获投票权数应不少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2[9] - 获1/2以上投票权数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当选[9] 再次选举情况 - 一次累计投票结果不满足规定人数,对未当选候选人再次选举[11] 细则生效及解释 - 本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