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6日,注册资本47198.0615万元[8] - 2017年5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8] - 2017年6月6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8] - 2024年4月2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7] - 2024年11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公司《营业执照》[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0]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10]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共1466人[11][13] - 拟授予股票期权125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7374.5179万股的2.64%[16] - 首次授予100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25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16] - 2018 - 2023年各激励计划及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84%[17]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一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7] 激励对象分配 - 财务总监张绚获授股票期权8.00万份,占授予总数的0.64%,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9] - 核心管理人员、骨干1465人获授992.00万份,占授予总数的79.36%,占公司总股本的2.09%[19]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0]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22]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分别为22%、24%、26%、28%[23] 行权价格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96元[26] - 本次行权价格占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19.96元/股的80.03%[31] - 本次行权价格占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04.33元/股的92.02%[31]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34] - 2025年营业收入值目标值38.00,触发值37.09[34] - 2026年营业收入值目标值43.00,触发值41.09;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目标值81.00,触发值78.18[34] - 2027年营业收入值目标值48.00,触发值45.09;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目标值129.00,触发值123.27[34] - 2028年营业收入值目标值54.00,触发值49.89;2025 - 2028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目标值183.00,触发值173.16[34] - 年度营业收入值或累计值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达到触发值未达目标值,行权比例为80%;未达触发值,行权比例为0[34]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9年[36]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43亿元、触发值41.09亿元,2027年目标值48亿元、触发值45.09亿元,2028年目标值54亿元、触发值49.89亿元,2029年目标值60亿元、触发值54.69亿元[36] - 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累计目标值81亿元、触发值78.18亿元,2025 - 2027年目标值129亿元、触发值123.27亿元,2025 - 2028年目标值183亿元、触发值173.16亿元,2025 - 2029年目标值243亿元、触发值227.85亿元[36] - 年度营业收入值A≥Am或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B≥Bm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100%;A<An且B<Bn时,X = 0;其他组合分布时,X = 80%[36]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优秀(A)标准系数为1.0,合格(C)为0.6,不合格(D)为0[38] 审议流程 - 圣邦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44] - 圣邦股份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44] - 圣邦股份监事会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44] 后续安排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十日[43] -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 监事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46] - 公司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就激励计划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0]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股票期权提供财务资助[51]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53]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54] -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54] - 《激励计划(草案)》已获现阶段批准,最终实施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4] - 独立董事将就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54]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54]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实程序符合规定[55] - 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施行[55]
圣邦股份(300661)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