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00003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刘洪玉先生、李曙光先生、杨金观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4 年独立性自查 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董事会对 2024 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洪玉先生、李曙光先生、杨金观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