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资本 - 2011年8月26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4] - 2020年11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76770753股[4] - 2023年2月15日发行可转换债券980万张,发行总额9.8亿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为481777232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481777232元[4]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提出书面查阅请求,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9]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15]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5]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32]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4]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9]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39]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4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0][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4]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4]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4] - 公司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6] 制度修订 - 公司将按修改内容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49] -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50][51] -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于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1] - 拟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三项制度[51] - 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议案及废止《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1]
精锻科技(300258) - 2025-04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