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7] - 内控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8]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28家控股子公司,奥格莫森欧洲2025年不再纳入[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10]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含智能电动床等研发、制造、销售及智能数据服务[11] 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生产、销售、资金、资产安全和投资管理风险[12]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7]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8][21] - 发现财务、非财务报告一般内控缺陷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计划[18][21] 制度情况 - 2024年度公司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运行良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