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 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麒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 事会(以下称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 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 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