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8.32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992,62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52,992,621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507.0000万股,持股比例36.4583%[17] - 唐国海持股2592.0773万股,持股比例26.9470%[17] - 徐建春持股1442.8800万股,持股比例15.0000%[17] - 黄小卫持股1054.8552万股,持股比例10.9661%[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提起诉讼[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2] - 特定情况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9][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有相关规定[11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12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5][136] - 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139][141] -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41]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4][14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有规定[160]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属重大资金支出事项[161]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有表决规定[16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5]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应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67]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67]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可根据情况调整[168]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169] - 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7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9][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98]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清算,清算义务人需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8] - 清算组一般由董事组成,另有规定或决议除外[199] -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清算造成损失应担责[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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