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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300303) - 监事会决议公告
300303聚飞光电(300303)2025-04-19 00:20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1408304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合计派183079614.51元[5] 审计相关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83万元[9] 会议议案 - 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 - 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4] - 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 - 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7] - 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议案[11] - 通过《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为关联交易的议案》[11] - 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14] - 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5] 投资情况 - 聚强晶体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比5%,后多次增资至1455万元占比19.4%[11][12]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不超3亿闲置募集资金、不超19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3] - 公司以8000万 - 1亿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16] 授信担保 - 向多家银行申请共19.5亿授信,期限1 - 2年[17] - 为子公司惠州聚飞、芜湖聚飞、聚飞光学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18] 股本变更 - 2024年8 - 11月,3736870张聚飞转债转股78339586股,注册资本由1329965141元变为1408304727元[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