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翔丰华的监管函
300890翔丰华(300890)2024-12-26 20:21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请 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周鹏伟、赵东辉、叶文国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3 号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鹏伟、赵东辉、叶文国: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 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向关联方永安市鼎丰碳素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碳素")租出厂房及相应配 套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的年租金为 790 万元。截至 3 月 23 日,公司与鼎丰碳素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 1229.3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75%。公 司未及时审议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翔丰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 第 7.2.11条和第 7.2.14条的规定。周鹏伟作为公司董事长、 赵东辉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文国作为公司董事兼财务 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