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录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信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1018 号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源公司")编制 的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 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信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发 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