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海兵先生、毛宗福先生、冉明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武汉海特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海兵 先生、毛宗福先生、冉明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年4月18日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