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30090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17 日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戴李宗先生、王子冬 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连东先 生、戴李宗先生、王子冬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