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300890)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司贤利)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否 2、是否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4、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人司贤利作为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是 ☑否 1、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 6、是否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7、是否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