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独立董 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