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38万股[5]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9,000,000股,均为普通股[5][6]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 回购与转让规则 -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时可回购股份[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2]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4][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4][15]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审议[17][1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2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5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6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1]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7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82] - 公司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8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84] 制度修订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均修订为“股东会”,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2]
喜悦智行(301198) -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