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 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 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 ————————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曲晓禹 戢飞 李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