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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0027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002788鹭燕医药(002788)2025-04-21 18:0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书面提出,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自行召集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13]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1] 决议通过比例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29] 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4] 术语定义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