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0022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全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