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 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