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600623)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垣、龚晓航、程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垣、龚晓航、程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