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股份(600696)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葛俊杰)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作 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葛俊杰,本人就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